第八十一章 贵人相助(2 / 2)

大明官途 高月 2099 字 13天前

李维正挠了挠头笑道:“抓个老鼠原来也有这么多学问,要是我就让他们断子绝孙,抓住公鼠就割了他们的那个、那个,咦!倩倩怎么好久不见了,到哪里去了?”

顾英的脸有点红,她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道:“倩倩回去做午饭了,你肚子不饿吗?”

“这么麻烦干什么,随便找家店吃碗面就是了。”

一句话提醒了顾英,这倒也是,眼看要到中午了,伙计们都还饿着呢!按照规矩,店主要管伙计们一顿午饭,她从袋子里取出几张小额宝钞,找到新招来的掌柜道:“老胡,你带伙计们去王鸿兴面店吃午饭吧!大家先休息一个时辰。”

新掌柜姓胡,五十岁,本地人,长得白白胖胖,以前也是在一家有名的糕饼店做掌柜,被顾英高薪挖来,他接过钱便笑道:“我找个伙计买来就是了,不用大家一起去,现在王鸿兴面店可是最挤的时候,又要排队,又要找位子,一个时辰根本不够。”

顾英便点点头笑道:“那你看着办吧!这些事情以后就不用问我了。”

店里的活基本上都干完了,下午顾英还要接待几个面粉店、糖店的掌柜,明天再去租一间做工坊的房子,最后等顾俊赶来,便可以正式开张了。

李维正便向旁边卖铅笔的小店走去,铅笔店是在糕饼店的旁边特地隔出了一间小小的屋子,采用不犯禁的翠绿色和桃红色搭配,作为铅笔小店的橱窗,在黑白古朴的糕饼店旁格外俏丽夺目,两家店铺的色彩搭配相得益彰,强烈地吸引人注意力,倩倩便是这家铅笔小店的掌柜,而两个丫鬟之一的秋月因声音甜美、长相可人,她就成了铅笔小店唯一的店员,铅笔店还未开张便吸引了许多人前来询问。

李维正刚走到铅笔店前,便见一名服饰华贵的少年正拿着一支铅笔好奇的打量,顾英做的这批铅笔共分几种,一种是用普通的松木作成,笔芯很粗,石墨含量也高,约食指般粗细,这种主要是卖给匠人、商人们干活用的,三十文一支,结实耐用。

另一种属于中档,用带有香气的香樟木制成,笔芯细,石墨含量也少,笔身光滑,写出来的字比较清秀,这种铅笔是给中档人家平时记事用,同时还卖一种小的记事本,一月一本,上面印有日期黄历等等实用的提示,这种铅笔卖一百文一支,记事本则另加五十文。

最后一种便是高档铅笔,关键是用名贵的檀木制成,笔身上刻有精美的花纹,最高档的一种甚至是紫檀镂空雕刻,镶有珠翠和玉笔筒,有专门的紫檀盒子,里面铺垫丝绒,售价在十贯到百贯不止,主要给豪门大户使用,同时也是一种送礼的佳品。

这名少年手中拿着的就是一支最高档的紫檀铅笔,正好奇的打量,旁边秋月眼巴巴地看着这支价值百贯的铅笔在少年手上翻来倒去,可又不敢多言,少年身旁的三名大汉长相实在凶恶。

“你这种笔叫铅笔,难道是用铅做的吗?”少年问秋月道。

秋月还没有经过培训,哪里知道这笔是怎么做的,她吱吱呜呜应和道:“好像是吧!”

“这笔不是用铅做的,它是用你平日写字的墨粉做的。”旁边李维正笑着走来,指着笔端道:“用刀削尖了,露出笔芯,就可以写字了。”

“那好,我试试看。”少年掏出一把小刀便向笔尖削去,旁边的秋月见他要毁掉价值百贯的铅笔,吓得惊叫起来,少年瞥了她一眼,便停住了手,恶作剧般地笑道:“吓吓你的,你一直那么提心吊胆地看着我干嘛,难道怕我拿着跑掉吗?”

李维正见他风趣,也忍不住笑了,他伸手拿过一直普通的香樟木铅笔,从腰间拔出匕首,几下便削尖了,

递给少年道:“你写字试一试。”

少年却盯着李维正手中的匕首,半晌,他忽然问道:“你就是李维正?”

李维正一怔,他从未见过这个少年,虽然自己这把匕首是燕王所赐,此人或许见过,可他怎么知道自己就是李维正呢?燕王赐匕首是在龙门所,离这里几千里,又是一两个月前才发生的事,就算是当今皇上也未必知道得这么细。

李维正的心中转了几个弯,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少年知道自己在此开店,他将匕首收了,拱手施礼道:“在下确实就是李维正,请问阁下贵姓?”

少年不答,他背着手慢慢走到店铺前,打量了一下铺子的布置,微微一笑道:“这座店铺还满意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李维正立刻明白过来,这座店铺就是这个少年的人情,太子让自己放心接受,难道他也是朱家子弟吗?

李维正已经隐隐猜到了,可又不敢鲁莽相认,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少年斜睨他一眼,忽然笑道:“看我失礼,竟忘记介绍自己了。”

他向李维正拱手施了一礼,诚恳地笑道:“在下朱权,太子殿下的第十六弟,闻李百户在龙门所的壮举,不胜钦佩,一时唐突出手相助店面,请李百户见谅。”

(继续恳请推荐票,顺便说一句,老高本书的构架很大,现在只是冰山一角,需要布局,其实用《大明官途》来做书名有点名不副实,给大家透露一句,老高最早给本书起的名字叫《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