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购买歌曲版权(2 / 2)

但是不管是由谁演唱的,最终的歌曲版权还是牢牢握在萧然的手里,因为这些歌都是他写的,并且通过了国家的版权认证。

所以想要得到这些歌曲的改编权,就必须从萧然的手里购买。

现在提出购买歌曲版权的价格已经越来越高,就算最低的开价也是高于七位数的,绝对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说现在萧然光靠写歌,在天籁网上面获得的歌曲分成收入,以及创作人分成收入,还有出售歌曲版权的收入就已经足够保证赚到下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了。

所以为了经营这些歌曲的版权,还有接下来还会被创作出来的更多歌曲版权运营,所以萧然成立一个全新的制作公司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而此刻这些工作都是由星艺城招募而来的电影专业配乐和音响师在进行,所以他们明显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所以萧然透过询问,确定了几位愿意被派遣的专业人才,于是赋予了他们高薪和一定的权利,让他们帮忙萧然一起开启和经营新的音乐制作公司。

至于相关的歌曲版权卖出,萧然并不是很着急,而且卖出的形式也不是完全一定要卖给开价最高的一方。

反而是要求想要出钱购买的那些外国歌手,先根据想要购买的版权的歌曲去重新填词,并且演唱完制作成型之后发过来给萧然鉴定,如果萧然满意了再卖给他们。

因为这些作品都是萧然前世自己非常喜爱的作品,现在他虽然谈不上完全不缺钱,但是对金钱的渴求已经不再是那么强烈了。

所以萧然更多希望的是购买歌曲版权的外国歌手,能够真正有实力驾驭好购买的歌曲,并且填上令人满意的歌词!

……

因为一时之间购买版权的外国歌手蜂拥而来,萧然立即组织了手头上的专业团队成立了一个全新的制作公司,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意结,所以这个新的公司,萧然命名为星艺宝音乐制作公司。

但是这个星艺宝的地位却是跟前世新艺城名下的那个唱片公司完全不同,因为这个音乐制作公司完全是由萧然一手控制的,绝不允许任何人的参股和入场。

因为现在萧然在歌坛的地位远比他在电影圈的地位要高得多,再加上音乐制作公司面临的问题远远没有电影公司那么复杂,所以萧然也根本无需亿达集团来参与其中,完全自己掌控住。

甚至于电影方面,萧然也计划在自己渐渐在影坛站稳脚跟之后,就开始摆脱亿达集团的操控,等待父亲萧远山和其他七位师兄弟的三年合约之期到达,并且在这三年里想办法把他们捧红起来之后,就开始组建真正属于萧家班的团队和各种影视公司。

而现在的星艺城对于萧然来说,只不过是一个稳住陆月生和亿达集团的筹码而已,除了这个筹码之外,萧然的追求还有更多其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