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着天花板的吊灯躺在一侧,枕边的手机电量从百分之四十掉到百分之十,时间显示晚上九点半。
终于,家门被打开了。
秦书好听见有人喊他,连忙起身穿着拖鞋往外走。
架着纪承进来的人秦书好认识,是他们高中隔壁班的同学,更是纪承的发小,方仲。
方仲是个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现在面色发红的架着比他高一点的纪承走进他们家。
一身流里流气的衣服,领口打开,露出里面小指粗的银链子,怎么看怎么像个栓狗绳。
不过秦书好习惯了。
方仲在他们那时候就已经显示出这种暴发户又浪荡的鬼畜模样,他淡定的去扶方仲身边的纪承。
一凑近两个人身边就能闻到浓浓的酒味,秦书好微微皱着眉,“我来吧。”
被分担走重量的方仲眼神飘忽的朝秦书好笑了笑。
“老纪今天跟我喝了个酒,三零儿你别介意啊,改天再一块儿吃饭,我、我走了。”
方仲走路摇摇晃晃的,说话倒是利索。
喊着秦书好高中时的外号自然的不能再自然。
好像秦书好和他们这两个兄弟一天也没分开过。
秦书好扶着一身酒气又沉默不语的纪承让方仲留下。
现在再出去,他一个醉汉万一出点事怎么办?
已经走到门口的富二代朝他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