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他们那时候穿白衬衫就是正经的衣服啊,现在人的情趣可真不一般。
后备箱里有一件缪斯酒吧的文化衫,淡粉色的短袖,背后印他们酒吧的logo。
不由分说一把套到林许的身上,林许挣脱几下未果,一脸苦相的看着方仲。
“这也太难看了吧,好热。”
“酒吧里凉快,你小舅妈在我的酒吧差点儿出事你知不知道?给你套个衣服保险,懂啥呀,小屁孩儿。”
林许低头,小狗一样缩着脖子闻了闻短袖的味道,后抬头皱眉。
“可是它有味道啊。”
方仲回想了两秒钟,上次下雨他好像那这件短袖擦玻璃来着,擦完就扔到后面没管了。
“哎呀哪这么多事儿,”他不耐烦的把手揣进口袋里,“要你穿就穿,不穿别跟我进去,大太阳底下站了多大会儿你不嫌热?”
“……热”
于是,原本帅气的小屁孩就这样外分内白还带领口的被方仲带进了酒吧。
一进酒吧门口,林许首先感受到额就是能够让他安详升天的冷气,随之而来的是五光十色与音响声浪。
站在门口迎宾的服务生看着老板带来个小男孩儿,原本还想调侃他几句,结果被方仲正经的撇了一眼就不敢造次了。
林许左顾右盼的打量着酒吧里的一切,这里新奇的要死。
脚下不知道踩到什么差点扑倒,辛亏走在前面的方仲看了他一眼,即使的拉住他的手。
随后,方仲便抓着林许的手腕带着他往里走,还要跟训小孩儿一样训他。
“多大人了走路还不看路,你那个眼长后脚跟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