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宁仪先回了一趟家,他现在还是趿着拖鞋穿着t恤的状态。
衣服可以在商场现买,但妆得回家卸。
路上几只体态优美的金腰燕扑棱棱地擦着他飞过,又回旋几度扭头叽叽喳喳。
宁仪亲近羽族不计尊卑,也不在意这些黑翅金腹的燕子的小玩笑,摆摆手让它们飞远了。
但没过一会,又有两只灰喜鹊衔来几朵粉色郁李洒在他头上,不到指甲盖大小的郁李粉嫩的如最好的春色,含着金色长蕊,幽香沁人。
宁仪等那两只笑呵呵的灰喜鹊飞得看不见了,才抖落掉了头上的花朵,往路边树荫底下走。
原主的家在一片中档小区,位置偏僻,环境建设良好,绿化抓的牢,路边高大成群的红栾树与香樟冷杉交错种植,投下密密的碎金和树影。
到家门口时,宁仪翻了翻外套口袋,摸出门卡和钥匙,一个打扮妖妖娆娆的女人正拿着亮红色的包从里头开门,迎面和宁仪撞上。
“回来了?”严婵一愣,轻启朱唇,玫瑰色的眼影薄薄落在大平双眼皮上,闪着碎碎的蓝色亮片,多情的双眸此时却没多少情绪。
宁仪打量了她穿着的皮靴皮裙和卡其色风衣,回忆其身份的同时应了一声。
严婵,原主母亲,某小企业家的外养情人,也就是说,宁仪是私生子。
只不过,严婵和他生父终结关系已经有四五年了。
“快让开,杵着干嘛?”严婵娇嗔地瞪了他一眼,脸上的高光发亮,走路带风,“我要去见你葛叔叔呢。”
宁仪轻巧地避开,听到高跟鞋的声音噔噔噔走到电梯边,才进了屋。
屋子有一百平米出头,两个人住绰绰有余,只是家具都上了年纪,或多或少带了刮痕与不常打扫而留下的灰尘。
宁仪翻找了一下记忆,才知道这里是原主的亲生父亲十几年前为母子俩购置的。
原主生父厌弃严婵后,严婵不甘寂寞,也不想出去工作,于是继续找有钱的情人相好,让他们给自己买名牌包包和漂亮衣服,对于宁仪这个儿子则是可有可无,甚少关心过。
所以原书里也并没有关于严婵的介绍。
而原主在花完生父给的钱上完大学,托关系在一家大公司实习了不到一个月后,发现自己也不想工作赚钱,又累钱又少,所以才会被韩清酒那样的人带坏利用。
从桌子上找出卸妆水卸妆,宁仪趁着空瞧了一眼一直叮叮叮没完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