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很好,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我陈歌活了三十岁,风光过,低谷过;被人崇拜过,也被人唾骂过。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的结局,幻想自己会以什么方式去死,在死之前,又会做出哪些成绩。
死于车祸,死于绝症;死于意外;死于自杀……?
所有天灾和体面的死法我都想到了,但唯独没有想过,我他妈会被一群社会流氓,活活砍死在马路边。
混社会,街头争斗,如果传回老家,传进熟人耳朵里,他们不仅不会惋惜,甚至还会骂一声活该。
这不仅是最憋屈的死法,也是最不受待见的死法!
我红着眼,双拳紧握,大脑一阵血气上涌。
吗了个比!
我吼了一声:“李龙,给我冲出一条血路,我们他吗的不能死在这群败类手里!”
李龙一声不吭,刚毅的脸色隐隐有点扭曲,他左手从裤兜里摸出一个黑色的手电筒,右手拿着铁棍,像一尊门神,连头也不回,只说了一句:“斌子,保护好二哥。”
说完之后,李龙就开始冲锋了。